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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江西】官德考核动真格 缺“德”干部不提拔
来源:江西日报 2012年1月12日    

  1月11日,记者从全省组织部长会议获悉,今年,我省将继续平稳有序、更实更好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使干部队伍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。

  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不能提拔

 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,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大会全额定向推荐、党委全委扩大会二次署名推荐等办法。完善和规范县乡党政正职考察对象“立体聚焦式”考察办法,形成对干部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。继续推行差额推荐、差额酝酿、差额考察,总结完善部分市、县实行的差额票决试点经验,改进差额选拔办法,增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科学性。

  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前提下,对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,坚决不能提拔。同时,在民主推荐过程中,根据知情度、关联性、代表性合理确定人员范围,提高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。科学分析群众意见,防止简单“以票取人”,使干部选拔过程既体现科学的民主程序又体现组织的遴选把关作用,实现尊重民意与正确集中相统一。

  “四个坚决不用”严守干部道德“底线”

  落实中央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,完善实绩公示制、德的“逆向测评”法和德行专项考察等做法。综合个人述职、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、民意调查、实绩分析和年度考核、巡视监督、关键时刻考验等多种方式,全面、历史、辩证地评价干部,突出考核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。

 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,坚持德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,坚决不用政治素质不强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的人,坚决不用道德品质不好、为政不廉的人,坚决不用对群众没有感情、不关心老百姓疾苦的人,坚决不用作风不正、热衷做表面文章、奉行好人主义的人,已在领导岗位上的要撤换下来。

  县以上机关选拔中层干部原则上竞争上岗

  我省还将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来源,积极推行省市二级机关从乡镇、企业选拔部分副处级干部做法,推进选拔优秀乡镇事业编制干部、村党组织书记、大学生“村官”进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化、常态化,形成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。从2012年起,三年内全省新增选聘1.5万名左右的大学生“村官”,基本实现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‘村官’”。今后,大学生“村官”的选聘工作由市一级负责。

  同时,继续完善和推行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、差额选拔等举措,做好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,研究制定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意见。县以上机关选拔中层干部,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,使竞争性选拔成为干部任用的主要方式。进一步扩大民主,注重提高民主质量、考察质量、考核质量,提高选人用人的水平。对市县党政正职及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组织部长等重点岗位的干部,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,切实加强重点管理,实行严格监督。(记者魏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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